IV. 肖像艺术的繁荣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们形成了身体层面和内在层间皆具备固定特质的“个人”这一概念。15世纪至16世纪期间,传记、回忆录、游记等著作显著增加,这一现象充分反映出这一时代对于“个人”的认识方式发生了转变。
肖像艺术便在这一趋势之中得到了蓬勃发展。肖像作品可通过绘画或雕塑的形式,将一个人的个性(从外貌特征到内在性格)永久保存下来,这一艺术类型最初服务于王公贵族和高级神职人员等统治阶级,但随着时代发展,逐渐传播至知识分子、富裕市民等中产阶级群体。男性单人肖像,或是他与妻儿一同入画的合影式肖像画,多为纪念画中人的社会功绩而作,通过对服饰、手持之物及周围环境等的描绘,巧妙地暗示其职业与身份地位。另一方面,女性肖像则往往是为赠予未婚夫或作为婚姻纪念而绘制的。此外,最初仅作为家庭成员出现在肖像中的子女,随着时代推移也会拥有独立的肖像。
肖像画形式发生重大创新,也是这个时代的特征之一。北方,尤其是佛兰德斯的画家们,发展出一种被称为“四分之三正面像”的肖像形式——将人物斜向置于画面之中。最初,这类肖像的背景多采用暗灰色或黑色的单色处理,但后来逐渐开始刻画风景,使画面呈现出空间的纵深感。这种新的形式自15世纪后半期起传播至意大利并被广泛普及,取代了此前常规的侧面肖像形式。
从15世纪后半期至16世纪,艺术家们越来越注重通过描绘人物的表情和动作,来表现其潜藏于内心的心理与情感。列奥纳多・达・芬奇、提香等在肖像艺术领域有着出众技艺的艺术家们,通过悉心设计模特的姿势、视线方向等细节,为肖像形象注入了鲜活的生命力。